<匯港通訊> 公安部交管局局長王強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,公安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,進一步加強智能駕駛的規範管理。王強指出,目前市場上銷售的汽車,所搭載的「智能駕駛」系統,都還沒有實現「自動駕駛」的目標,駕駛人才是最終責任主體。如果駕駛人在車輛行駛過程中「脫手脫眼」,不僅存在嚴重道路交通安全風險,還可能面臨民事賠償、行政處罰及刑事追責三重法律風險。 (ST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