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8日|ST雲動公告稱,公司於2025年8月8日收到雲南證監局下發的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。經查明,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、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。具體包括銷售和採購返利、供應商索賠補償、期間費用的會計核算不準確、不規範,未實際交付貨物但開具發票並依據發票確認收入,導致虛構收入;僅依據發票確認收入,導致跨期確認收入,以及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及應收賬款信用減值不準確、未計提產品質量保證費用等問題。上述行為導致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虛減營業收入180,406,240.72元,虛增利潤總額7674987.06元;2022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22577173.38元,虛減利潤總額101813468.95元。公司董事長楊波、董事代雲輝、董事宋國富、董事屠建國、董事王洪亮等相關人員被認定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。
新聞來源 (不包括新聞圖片): 格隆匯